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牟金海  北京孟宪辉  
该问题已关闭

本人55岁,男,在郑州干达达派送(跑腿)骑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

河南-郑州 08-15 22:1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55岁,男,在郑州干达达派送(跑腿)骑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交警判定我主责对方次责,我锁骨肋骨骨折住院治疗花费三万多,对方有全险,出院后保险公司赔付一万多。我想咨询的是:1.我在达达公司上有意外险,可不可以再向我公司索赔?2:如果可以,治疗费发票已经交到对方保险公司了,如果我公司也要发票原价我该怎么办?望哪位律师好心指点一下,拜谢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8-16 08:30
你好,是属于职务行为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回复时间: 2019-08-16 08:56
你好,这个一般来说是需要原件的,可以到对方保险公司调取。
回复时间: 2019-08-16 09:05
你好,职务行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743
广西 柳州
人气:71300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