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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北京-朝阳区 03-03 18:48  悬赏 0  发布者:137168……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是房东,租期还有八个月,房租支付到今年五月,现在我要 卖房,房客已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我们的租赁合同里没约定违约的事,我们也没保证金。事先我与新房说了租期的事,但事后新房主与房客协商无果,我还有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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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3 19:48
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03 18:51
房客的合同是和你签订的,你要对他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3-03 19:11
您好,新房东事前知道房屋有租赁的实情仍然接受买卖合同,您现在不需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03 19:11
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03 19:32
你无过错就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03 19:38
无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仍有权要求新房东履行剩下的租期。
我的补充: 2013-03-03 19:39
你已履行告知义务,并无过错。
回复时间: 2013-03-03 19:51
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03 21:58
买卖不破租赁,房客有权依约使用房屋至期满。
回复时间: 2013-03-04 07:54
一般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04 09:29
你好,根据您描述的案情,您不需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04 11:19
您好! 买卖不破除租赁,即使你把房产卖出去,租户也依然享有租赁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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