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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就地还建户能否以民事起诉书起诉项目(含就地还建房)开发商长期不开工

湖北-武汉 08-19 13:58  悬赏 0  发布者:hkfd19 给我留言  回答:(2)
武汉某市中心地段于2015年拆迁,还建户与区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约定2018年6月交付就地还建房,逾期未交付则过渡费增加50%。目前开发商觉得开发利润不理想,在已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情况下与政府讨价还价未果,无限拖延就是不开工。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白纸黑字写明最晚于2019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19年1月1日-2020年1月1日每晚一天开工处罚违约金385万元,2020年1月1日不开工则没收拍地保证金30亿元,且2021年6月30日为交付就地还建房的最后期限。
   目前该开发商在明知以上合同条款已经无法实现、违约成必然,而法律合同惩罚又极其严厉的情况下,依旧以法人和股权变更频繁为由,无限拖延开工时间。市里区里也没有按合同条款对其处罚。
   这里请问:就地还建户能否以民事起诉书到辖区法院起诉项目(含就地还建房)开发商长期不开工,导致还建户利益受到的各项损失,要求给予赔偿及精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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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8-19 14:04
您好,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律师介入是比较快捷高效的,一般情况下,一个律师函基本能解决该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律师有其他相关方法,高效便利地为你解决问题的,建议尽快处理,具体情况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8-19 16:28
可以由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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