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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是父亲的,儿子享有产权吗

浙江-杭州 03-04 16:39  悬赏 0  发布者:zhujia……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以我老公的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城市无房,只有农村有一幢三层楼的自建房,三层总面积290平方米,房产证(1995年办的房产证,那时我老公未成年)上产权人是我公公的,附页注明共有人5人(并未注明姓名),但现在我们这边房改办就以此(共有人5人)为由,硬说房产中有我老公的份额,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他们这样做有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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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4 16:46
你好,需要对方出具相关规定
回复时间: 2013-03-04 17:10
他们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你丈夫如果没有在原房上署名为共有人就不能计算为共有人
追问:

昨天弄错了(由于房产证不在手头,不清楚,还以为是有注明共有人的),其实我们的房产证上根本未注明共有人,今天我去我们户籍所在地镇城建办咨询,给的答复是,我们的房子是父母的,但算是祖屋(我公婆都还健在,怎么成是祖屋了呢)肯定传给我们的,所以我老公是算有房的,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除非我老公跟他爸断绝父子关系,他们才能出证明说我老公不享受继承权,这不是无理嘛

回复时间: 2013-03-04 18:21
土管部门估计有记录,以你老公名义申请过在宅基地,因此,你老公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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