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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咨询

江苏-徐州 03-04 19:39  悬赏 20  发布者:yinwen……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哥哥骑摩托车,被另外一骑摩托车撞后身亡,事故认定对方付主要责任,对方只是轻微骨折,事故认定都出来一个月了,事情都快两个月了,对方已行动自如,为什么还要以对方骨折为理由,不收押对方呢?还需要什么依据么?我们与对方达不到和解。
问题补充:
对方摩托车没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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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4 19:40
根据法律法规赔偿的主要项目是: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偿金,交通费,鉴定费,营养费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按照户口类型区分,农业非农业差异很大。这是赔偿款的大头。
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交警大队可以查询肇事司机及车辆所有者身份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交强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由司机和车辆所有人连带赔偿。赔偿比例按照责任认定来计算。
回复时间: 2013-03-04 19:4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3-04 19:42
对方有可能被取保候审,你们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3-04 20:08
首先需要询问事故处理部门对对方采取什么措施,然后,再决定是跟程序走还是另行提起赔偿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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