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在来花花贷款平台借款2000,到账1400,续期3天300费用

浙江-温州 08-25 22:13  悬赏 0  发布者:舌尖上的美味 回答:(8)
在来花花贷款平台借款2000,到账1400,续期3天300费用,续了6期了,想跟他们协商还款,不同意,要爆通讯录,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8-25 22:15
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远离网上理财投资及兼职刷单加盟加工骗子满天飞骗傻子不商量还上实收的加月息2%,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回复时间: 2019-08-25 22:32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9-08-26 04:24
可以起诉解决。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053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26 10:11
可以起诉对方的
回复时间: 2019-08-25 22:38
直接报警。
回复时间: 2019-08-25 22:57
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8-25 23:30
合理的本息要还
回复时间: 2019-08-26 09:26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6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