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朱学田  王远洋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在捷信办理了分期贷款,1.3万,最后还了1.5万。根据对方算法,我一共要还2

广东-深圳 08-26 21:0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在捷信办理了分期贷款,1.3万,最后还了1.5万。根据对方算法,我一共要还2.1万,我觉得是高利贷,就停止了还款。现在说我还要还16151。。岂不是一起三万?。。现在就是一家自称是 深圳市凯利律师事务所的人。。到处发QQ邮件(他怎么有我那么多QQ好友的邮箱)。。约见面也不见。。。我说怎么查不到你这个律师事务所,说是没有对外发布。。。。所以想寻求解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8-26 21:10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19-08-26 22:58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8-27 09:4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9-08-27 10:08
一般要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
回复时间: 2019-08-27 13:46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自然债务,法院不会受理。为了更好的帮助您,这边需要您提供更详细的情况,您可以继续追问或联系我们的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8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714
湖南 长沙
人气:547085
山东 临沂
人气:249865
浙江 杭州
人气:443804
陕西 西安
人气:5842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