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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广东打工认识了一个广西的人,他前前后后问我借了1700元

河南 08-28 22: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之前在广东打工认识了一个广西的人,他前前后后问我借了1700元,约定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还清,20号联系时说工资没到账要等一天,第二天又说要月底才能还,然后就联系不上了,如果他不还,我应该通过那种方式来追回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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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8-28 23:16
可以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9-08-29 08:56
你好,有对方的身份信息的话是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还款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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