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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出车祸

黑龙江-哈尔滨 03-05 13:48  悬赏 0  发布者:zhouht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弟弟结婚,我媳妇的老叔借朋友的车在国道上车翻了,司机是他老叔的儿子,今年25岁,副驾驶是老叔,后面坐着我媳妇的爸爸和妈妈,一共四人。人基本上是没伤,,现在这个车主要求去4s店修理,因朋友关系不让陪车,说是修理,但是4s店最后定价是48600元钱(经询问在一般的店最多2万就修好了)但老叔为维持和他朋友的关系,也没说什么只是想尽量满足车主的要求,修好为止,最后我媳妇的老叔说,让我媳妇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岳父)拿3万,其余加吊车和其他的钱有2万元她老叔拿)当然这3万是我和我媳妇出,,所以我想问这样合不合理,,最好还是不要伤害大家的关系,怎样处理最好,,希望王老师看到能帮我分析下,,谢谢
问题补充:
现已双方协商,一共给车主5万元(根据4S店报价出的--我自认为有点多,可是叔叔和车主的关系也没办法讨价还价),叔叔拿2万,我岳父拿3万(这个钱我出), 其实这件事情基本上也就这么定了,但是我想咨询下各位老师,这样合不合理,我想心里有个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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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5 14:26
基本合理,没有很大问题,比诉讼要方便快捷
回复时间: 2013-03-05 13:49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3-05 13:52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或者到保险公司理赔
追问:

这辆车只有强险,经咨询这种事故保险公司好像是不做理赔,我想问我出3万元这样合理么??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3-05 13:54
既让如此,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3-05 14:42
这主要责任应该是在司机,所以让你出这么多是有点多,但既然是协商,只要你们都认可,这事也就算解决了。
回复时间: 2013-03-05 15:05
既然不想破坏关系,最好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3-05 15:58
既然不想破坏大家关系,协商处理最好,不过你岳父貌似承担的比较多,毕竟肇事司机是你老叔的儿子嘛。
回复时间: 2013-03-06 15:44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然后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的由借车人赔偿,你父母出于道义可以适当补偿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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