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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因土地问题发生口角,一方蓄意埋伏伤人,致对方重伤,险些死亡

云南-丽江 07-08 19:08  悬赏 20  发布者:flame1…… 给我留言  回答:(2)
对方是多人,手持斧子,刀子,锹等利器,事先埋伏致多人受伤,而且事先曾言语说要让对方脑袋搬家等威胁话语。其中被侵害方两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重伤经几天抢救脱离危险期。施暴一方是一家三口,包括一个年满十六岁以上的男孩,施暴后,父子逃逸。被害方,身体头部,颈部等为主要被攻击点,伤口较多,力度较大。
想咨询一下,施暴方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有可能被定为故意伤害罪吗?量刑标准是怎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8 19:22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是为了剥夺他人的生命,据你说述,个人认为应该属于故意伤害,至于量刑标准,需要看伤者伤情.
回复时间: 2010-07-08 19:50
手持斧子,刀子,锹等利器,言语说要让对方脑袋搬家;身体头部,颈部等为主要被攻击点,伤口较多,力度较大。
可以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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