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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已还借款因未收回借条而再次被追债

 03-06 17:12  悬赏 0  发布者:汪勇华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1)
我原来的经销商,现已不做我司产品,因与公司有帐务没理清,导致其将我于2011年8月和10月两次向他借钱的借条拿来要求我再次还款。
借条为复印件,但这两次借款肯定是还了。因为每次都是以代其付货款的方式还款,每次都是刷我的信用卡,因此每次都可以提供刷卡记录。
请问:我的刷卡记录可以作为还款的有效证明么?另,如果对方要打官司,我有多少胜诉?望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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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06日 17时14分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是要承担偿还的义务的
追问:

银行的刷卡记录不能作为证据证明吗?谢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时间:2013-03-06 22:32
你有还款凭证,怎么还需要再次偿还同一笔债务呢?不会的,胜诉机会很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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