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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同居

江苏-南京 03-06 17:18  悬赏 0  发布者:冷姑娘 给我留言  回答:(4)
恋爱纠纷:一对男女经人介绍,女方哑巴家庭条件不错(招女婿),男方一切正常,但因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所以就答应俩人交往,最后俩人同居,女方就怀孕,因女方担心 所以男方就带她打胎,最后女方家又看不上男方了,女方就提出分手,男方无奈只能同意,过了一段时间 女方又要男方和自己和好,但男方不同意 ,女方就以死要挟,男方被逼无奈就答应了,现在女方又提出分手, 并向男方索要2万 ,如不给就自杀,该男方该怎么办?女方能否报案说是男方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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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6 17:28
这是不属于强奸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06 17:46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回复时间: 2013-03-06 20:17
您好:
不属于强奸。你们没有结婚,直接分开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3-03-06 23:13
您好:
1.你们未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婚姻关系。
2.女方索要2万,无法律依据。
3.双方属于恋爱关系,断绝来往即可。
追问:

那女方现在以死要挟!万一真出意外,男方能有麻烦吗?女方家人会不会告男方?男方现在应怎么做?

回答:

如果出现你说的情况,属于自杀。你无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追问:

那男方出于能让自己心安,给多少补偿费适合呢?

回答:

补偿费没有法律规定,你自己根据你们的情况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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