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9月4日我进入超市工作,一开始在服务台学习。在服务台学习期间,我犯了错误

浙江-宁波 09-19 23:35  悬赏 0  发布者:summer 回答:(5)
 9月4日我进入超市工作,一开始在服务台学习。在服务台学习期间,我犯了错误。我把几张顾客拿来兑换的提货券占为了己有。这些提货券我有一部分我卖给了别人,大概卖了1000元左右,票面价值1600元左右。还有3盒月饼券我自己提了,总价值500元左右。9月15日被店里发现了,店里一共让我赔了32000多元,要不然就报警。我父亲没办法,分两次支付了这笔钱,一次5000元,一次27650元。请问超市的行为是否合理?我的行为算盗窃还是职务侵占?如果报警的话这个金额怎么算?我有一部分被发现以前就还回去的券是否算在总金额里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9-20 04:13
都是违法行为。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06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9-20 10:40
可以起诉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9-19 23:46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9-20 09:17
违法的行为
回复时间: 2019-09-20 16:12
要委托律师处理,就尽快。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上海黄浦区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309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7950
安徽 合肥
人气:1346
安徽 合肥
人气:282310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590
福建 厦门
人气:1233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