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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被砍了,迟迟不抓人,公安是土匪吗?

 03-08 19:12  悬赏 0  发布者:867273……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4)
因吵架打起来了,然后我脸部被刀砍伤,缝针里外一共50多针,外皮缝针36针,后来派出所当晚抓了人后又给放了,我家里人联系派出所问我什么放人,派出所说要等伤残鉴定才能立案,后来出院了,去派出所录口供,完后说做伤害鉴定,但派出所给的电话的这个法医说要2个半月后才能做面部刀伤的伤害鉴定,做完后才能抓人,现在医药费什么都是我媳妇交的,怎么可以提前做或者提前抓人,连治安拘留都没的.我要去哪里举报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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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08日 19时31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看伤情。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伤人者致你方损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8 19:16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3-08 20:25
你好,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也可以向检察院反应
回复时间: 2013-03-08 20:43
等待伤情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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