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利厚  吴健弘  毕丽荣  罗雨晴  
已解决问题

房产分配

 07-10 09:10  悬赏 30  发布者:luoye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唐山 回答:(4)
我的爱人06年意外去世了。94年其父以他名义购买一处楼房,所有手续,房产证均是爱人名字,并且房产证一直在我们手里。当时爱人在部队,95年转业,96年我们经人介绍恋爱,当时介绍人也说明其有一处房产,我们98年结婚,有一个女儿。可现在爱人出事了,我的公公婆婆执意要回房产证,改成他的名字。我想问一下,他们的要求合法吗?爱人名下的房产应该怎样分配呢?
问题补充:
不好意思,我再补充问一下,有律师提出,“房子属于我爱人父母购买,虽然房产证是爱人的名字,可当时没有赠予合同,公公婆婆仍然可以收回房产”这种说法成立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12日 12时52分
你好 他们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其名下房产应作为遗产分割 你和孩子还有公婆都有继承权 那种说法是不成立的 具体建议与律师面谈详情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9 22:15
房屋属于不动产,属于你爱人的遗产,你有权继承该房屋的三分之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回复时间: 2010-07-09 22:19
属于你爱人遗产,应当由你、你女儿和你公公婆婆四人共同继承。
特别说明:房屋属于你丈夫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7-10 09:14
该房产是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因你老公去世,该房应作为遗产,由你公婆、你、你女儿四人共同继承、分割。
分割一般是四个人平均分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浙江金华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783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559
浙江 金华
人气:22278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43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