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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时,哪种方式更合理

天津 10-11 11:24  悬赏 0  发布者:wwek19…… 给我留言  回答:(8)
各位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一个离婚案件,现已经判决了,我替原告咨询;被告不服现已经提出上诉,原告对判决没有意义,但对法院认定的事实部分,有部分争议,如法院认为“与法无据,不予支持”等!但对判决没有任何异议!问:1.原告对判决没有异议,对认定部分事实有争议,是否以上诉状的形式提交?2.因原告对判决没有异议,也不想以上诉状的形式提交,是否可以在二审上直接以补充证据,提交审理?综上,请您告知下,哪种方式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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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10-11 11:33
你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9-10-11 11:25
您好   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回复时间: 2019-10-11 11:34
不上诉的话,在二审时提交答辩和证据即可,稳妥点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9-10-11 11:36
具体建议带好材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9-10-11 11:50
只有新证据可以补充
回复时间: 2019-10-11 13:09
可以提交答辩状和证据
回复时间: 2019-10-11 13:17
您好,具体携带资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9-10-11 14:39
具体需要看证据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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