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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

北京 03-10 14:32  悬赏 5  发布者:橙子BB 给我留言  回答:(14)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
我通过房产经纪公司,在北京海淀购买一套二手房,房子在过户时,房管局工作人员审核时,发现申报材料中的家庭信息成员表中我妻子的名字错误,与户口本和结婚证上的信息不符,导致不能过户。房管局的人说只能撤网签重新网签,重新走流程过户。而造成名字错误的原因,是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我妻子的名字录错了。

卖家由于急于用钱,而现在已不能如期拿到剩余房款(我是公积金贷款,需要重新批贷),于是要求此事件的过错方赔偿损失。由于卖家与经纪公司为此事的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造成了交易无法继续。

现在这种情况对于我来说是不是有很大风险?
1、如果卖家与经纪公司这么拖延着,使交易不能继续,我可以说他们违约吗?合同里并没有写明什么时间点必须完成过户。
2、如果撤网签,卖家可不可以以此事为由,而不卖给我房子?他如果不卖了,或者,拿这个房子去做抵押筹钱,算不算违约?
3、如果重新网签后,国五条细则出台,我的购房税费可能多出10几万。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让经纪公司承担这笔多出的税费吗?我如果起诉,胜算大吗?我需要掌握哪些证据?


请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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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0 14:40
您好
1 对方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属于违约;
3 可以要求;
4 我可以做风险代理,胜诉后付费;
5 详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47
对方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10 17:41
立即和卖家协商办理。国五条 没有执行。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48
你好,中介有过错,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责任,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51
   您好:  
   中介有责任;
      如果撤网签,卖家不可以以此事为由而不卖。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56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10 15:52
你好,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10 16:01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3-10 16:08
经纪公司构成违约,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3-10 16:26
您好,一对一咨询已经回复,建议来电或者当面咨询,祝好
回复时间: 2013-03-10 18:20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3-11 07:10
你好,因中介公司的过错,造成现在的局面。
      你方本无错,如果卖家将房卖与他人,卖家属违约。
      对于你以后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中介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3-11 09:58
你好,他们属于违约;如果撤网签,卖家不可以以此事为由不买给你房子,算违约;国五条还没有具体落实。
证据充分的话,胜算很大。具体证据,可来电详谈,方便了解您的案情,更全面收集证据
回复时间: 2013-03-14 10:47
您好
1 对方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属于违约;
3 可以要求;
4 我可以做风险代理,胜诉后付费;
5 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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