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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产继承问题

 03-10 15:50  悬赏 0  发布者:ccs-17……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梅州 回答:(5)
A的母亲生前立一单据,将A在农村祖屋分作二份,一份给A,另一份给A在国外的姐姐,A当时在与母亲争吵激动之下,在单据上写下“所有房产均不要”字眼。现在A的母亲已去世,A姐姐的子女在遗产继承时提出A曾经表达放弃房产(即在单据上写下“所有房产均不要”字眼),请问律师:该理由是否成立?有签字的单据是否为放弃房产的证据?
问题补充:
如果分单是无效的,在分单的“所有房产均不要”表述是否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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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0日 15时52分
答:不是。以继承开始时的最后一次意思表示为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0 15:52
可以视为放弃所有
回复时间: 2013-03-10 16:12
你好:按遗嘱办理
回复时间: 2013-03-10 16:41
如果写有书面放弃声明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3-10 16:50
如果写有书面放弃声明是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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