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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抚养权问题!

云南-大理 07-11 13:34  悬赏 0  发布者:wang75…… 给我留言  回答:(4)
大家好!我想离婚,妻子现在在北海打工,她是四月份去的(并一起带走三岁的儿子)。现在我发觉我们夫妻感情越来越差,电话里三两句就吵起来。我想提出离婚。现在主要想咨询一下我们之间情况为:本人,男方: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并且比女方能提供给小孩更好的医疗、教育、生长环境。女方:无工作,无固定定收入。但小孩自出生后一直由女方在家带,无财产纠纷。如果一但离婚法院是否会将小孩判给男方!谢谢!
问题补充:
补充一点,双方均为无过错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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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1 13:49
如你所述事实,可以争取孩子的监护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0-07-11 13:50
你的机会大,
回复时间: 2010-07-11 13:51
1、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是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作为主要原则,因此父母一方的经济收入、和子女的感情、对子女的教育能力和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等方面都是重要考虑的因素;
2、根据你提供的双方基本情况,法院可能会判给男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0-07-12 15:33
条件对你来说更为有利一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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