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王远洋  吴健弘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公共通道过路碰到了贵重物品,没有警示标志没有警告,我面对巨额赔偿

重庆 10-25 00:18  悬赏 0  发布者:suffer……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  我公司有一个贵重的360摄像机价值三万左右,是一个员工在使用和保管,机器没有使用的时候也并没有收纳回收纳箱里面,有一天他突然放在了 公司公共过道的中间由于架设的三脚架下面叉开很远,360相机很重头重脚轻 ,我和同事在过道过路淡工作的事情,架子高度不到一米2基本上是盲区,我根本没有看见加上架设的三脚架下面叉开很远,于是我脚带到脚架的一个脚,相机倒下去摔坏了,请问这种我是过失需要赔偿吗。他作为保管员让价值不菲的东西出现在过道 ,从我走过来就一直看着我直到带倒了机器,期间不设立标志,也不提醒我,我觉得好冤枉,修理费需要我来承担 还是有什么法律依据责任承担比例,他作为管理贵重物品严重失职,我只是一个无辜的路人难道这样也要负责吗 。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18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0-25 11:09
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9-10-25 09:45
承担少部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9-10-25 10:32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对方是有过错的
回复时间: 2019-10-25 11:32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9-10-25 13:07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你没有注意观察,是有一定过错的哟
回复时间: 2019-10-25 16:01
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9-10-26 14:35
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黑河
河北保定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4076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718
河北 保定
人气:416978
广东 广州
人气:393809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