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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未满一个月,男方要求办理离婚

上海 03-12 09:43  悬赏 0  发布者:kfcpgf 给我留言  回答:(17)
女方是否要将男方所送的金器返还?女方可否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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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2 09:46
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是否离婚由当事人决定。如果离婚所赠送的财产视情况可返还部分,至于补偿无法定理由如暴力、虐待、重婚等不存在。
回复时间: 2013-03-12 09:47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他起诉离婚一般在你户籍所在地法院,你户籍所在地与你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你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法院会通知你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3-03-12 09:52
你好,三金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不可要回,男方对离婚有过错的(暴力、婚外情) ,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3-12 09:59
没有补偿.只有生活在一起过就不需要归还.
回复时间: 2013-03-12 10:05
如果男方不存在过错,女方无法得到赔偿,同样彩礼因为已经登记结婚,无需返还。
回复时间: 2013-03-12 10:12
不要返还,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3-12 10:14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12 10:17
部分返还;看是那一放到过错;法院会向着受伤害的一方
回复时间: 2013-03-12 10:20
女方没必要返还。要求赔偿的可能性不大。
回复时间: 2013-03-12 11:09
登记了有没有正式结婚呀,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关于金器要看性质,是赠与还是索要,如果是赠与且价值不是很高,一般不予返还.
回复时间: 2013-03-12 11:16
女方可不返还彩礼,但是也无权要求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3-12 11:23
三金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不可要回。男方对离婚有过错的(暴力、婚外情) ,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
回复时间: 2013-03-12 11:32
不需要返还。要求补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3-03-12 11:37
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可以视为对你的赠与,
回复时间: 2013-03-12 13:25
可以不返还。
没有特殊情况的话,补偿是没有的。
可以联系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3-12 14:10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
因为已经登记结婚了,所以女方可以不返还彩礼。
2.
如果男方没有过错,女方也无权要求补偿。
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12 23:35
不返还;不可要求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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