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朱君秀  高宏图  刘平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已解决问题

债务纠纷

 03-12 13:57  悬赏 0  发布者:simonl……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前几年,我老公借了A钱(有写借条的),每月都给25厘的利息,但去年由于我们经济上有问题,所 以没有利息付给了他,他找了些收数的人来追数,春节前,我打电话想约A出来谈,但A说与全权交由那些人来追讨,有事让我与他们谈,后来我们与那些人谈好了,也把钱给了他们,但现在A居然说我们没有把事情解决,还在纠缠着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A现在说没收到那些人给他钱,关键是我们确实把钱给了那些人.现在那些人的电话也停机了,我该怎么办呢?我没办法找到那些人.那些人是A找来的
现A不承认是他自己找来的,
我们手上只有A委托那些人办事的一个协议.有A的签名的
现A要求我们出来谈,我不怕,我只是想着我要否报警呢?还是与他出来时多留个心,录音之类的?
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呢?钱我们明明是给了,但A现不承认,又找我们麻烦,我该如何好呢?请您告诉我该如何做吧,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2日 14时13分
您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前来追债的人是受A委托的,你已将钱给他们,你与A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追问:

现在A要找我们出来谈,我想录好音做为证据,但估计A肯定不承认是他找的人!我手上只有A委托那些人的一份委托协议!

回答:

如果委托协议上的签字是A亲笔签的,应该没什么问题。

追问:

是的,我看过A的签名,委托协议上确实有A的签名.现在协议在我手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耐心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2 14:00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追问:

关键是我是被追债人啊!

回答: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判决来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12 14:09
没有证明证明A 说的话,也没有证据证明把钱归还给A了,那只能按照欠条归还借款了。
追问:

那我不就白付了钱给那些人了?如我返欠条归还借款给A,那我不就相当于付双倍的钱了?

回复时间: 2013-03-12 14:27
有证据证明前来追债的人是受A委托的,你已将钱给他们,你与A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追问:

我手上只有一张A委托那些追债人的委托书,有A的签名的!这样能作为证明吗?

回复时间: 2013-03-12 14:36
如果有证据证明前来追债的人是受A委托的,你已将钱给他们,你与A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录好音做为证据是可以的。
追问:

我手上只有一张A委托那些追债人的委托书,有A的签名的!这样能作为证明吗?没有录音

回复时间: 2013-03-12 14:38
需要看具体情况   详情请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广东茂名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辽宁大连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3274
河北 保定
人气:288535
浙江 杭州
人气:445945
陕西 西安
人气:173251
重庆 渝中
人气:400927
广东 深圳
人气:1390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