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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进入公司,6月底拿到毕业证书,5,6月算实习期,7月初签订劳动合同

浙江-台州 10-28 12:36  悬赏 0  发布者:俞YuYu 回答:(7)
今年5月进入公司,6月底拿到毕业证书,5,6月算实习期,7月初签订劳动合同,算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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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10-28 15:3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10-28 12:53
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9-10-28 13:03
可以补缴
回复时间: 2019-10-28 14:30
您好,用人单位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和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去人社局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10-28 14:56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19-10-28 15:09
可以要求补缴
回复时间: 2019-10-28 15:38
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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