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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翻车一死两重伤

重庆-铜梁 03-12 21:17  悬赏 0  发布者:zxko 给我留言  回答:(2)
事发3月10日下午,铜梁旧县。当事人共6人,甲方三人翻车一死两重伤,乙方目前已经投案自首,想咨询一下其中的主要责任在于谁。
  双方因打架结怨,乙方三人手拿砍刀,骑着摩托报复性质的找到甲方三人想要砍死甲方三人。在甲方三人发现乙方手拿凶器追来之时选择骑上摩托逃跑,在逃跑过程中速度过快导致翻车。(双方一直处于追逐状态.一边是逃命.一边是追杀。直到甲方翻车.乙方当时选择了逃跑.后来自首)。
  注:甲方当时开车的人是没有摩托车驾驶执照的。
  问:甲方开车之人需要付责任么?
    :主要责任在于甲方开车之人,还是后面追逐的人?
问题补充:
已经立案为刑事案件。
我想知道甲方开车的人是属于没有摩托车驾驶执照的,会不会付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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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2 21:18
这个不一定按照交通事故或者交通肇事罪处理
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 后果很严重
回复时间: 2013-03-12 21:25
你这个事情不能按交通肇事罪或者交通事故罪来处理,而是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开车之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得视具体情况而定,负责人的可能性小,后面追的人的责任大小应该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不管你是哪一方,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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