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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纠纷

广东-广州 03-13 01:59  悬赏 0  发布者:wenjun……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您好!
  本人朋友名下有小产权房一橦,拥有房产证,其中第五层非本人朋友所有。在以前办理房产证时,由于各种原因,第五层业主要求将第五层房产证寄于本人朋友名下。
  现第五层业主欲将第五层出售,但因是小产权房不得交易,无法直接过户,只能过户到第五层业主名下(过户手续很繁琐)。本人朋友因刚做完手术(现在处于恢复期)无法多次奔波,所以无法配合第五层业主完成手续。
  现在第五层业主多次上门威胁本人朋友,要求尽快协助其办理。
  现在想问律师:1.本人朋友是否有义务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   2.因第五层业主已和别人签订购房合同,里面有一条交房时限违约金,如超过交房时间,本人朋友需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3.如第五层业主起诉本人朋友,本人朋友需承担哪些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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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3 10:31
1、有义务协助其办理过户,但法律不允许除外。
2、你朋友需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3、后果不大
追问:

律师,您们,我朋友需要还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呢?

回答:

你朋友需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3-03-13 12:07
要看他们之间有无协议约定必须要协助对方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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