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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维修基金问题

河北-张家口 03-13 09:16  悬赏 10  发布者:lqg_11…… 给我留言  回答:(3)
首先感谢百忙之中抽时间答复我问题的律师。我于10年购得二手房一套,当时因房本不够5年,当时就没有过户,当时双方自拟了一份合同,而且在合同中约定,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在13年过户时,发现房主当时并未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房主认为,合同约定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应该由我方出,但我认为,房主当时并未说明维修基金缴纳情况,且合同并未约定,应该不属于过户的相关费用,应该由房主补交。现在房主一口认定不应该他出这笔费用,且当时我已经将全部房款给予房主,过户流程已经进行了一半了,评估快玩了,马上就要交各项税费了,请问1、依上述情况,维修基金应该由谁出呢?;2、二手房买卖是否包括维修基金吗?;3、维修基金是否属于正当的过户费用?4、我该通过什么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5、现在我先把所有的费用交了,先办理过户手续,还是等与卖家商量好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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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3 15:20
您好!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13 09:49
你的问题比较多,建议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13 11:33
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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