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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如何法律解决问题

 07-12 11:06  悬赏 0  发布者:milesa……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3)
和男方办过酒席,但未领取结婚证,在一起不到半年,发现人品极差。现想分手,可是已怀孕四个月,想打掉分手。但男方不同意,要求小孩生下来,也不想分手。因为娘家人也拖压不同意打掉小孩,所以决定将小孩生下后再分。现想要求对方将婚房过户于我的名字,等于分手后小孩归他们,房子归我。无其它任何纠纷。对方也同意了
不知道下步程序应该怎么走:房子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而且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那么如果我要求男方父亲写一份赠与我个人的协议并公正过户的话。这个房子是不是以后就是我的?
因为这个是婚房,一旦赠与,如果以后分手我要房子的话会让那男人没有房子住,法院会不会因此判这协议无效?还有就是男方的母亲应该也同时享有房子的权利,需要她也一同签字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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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7月12日 15时16分
原先的房子需双方同意赠与你才可以,一方不能私自处分。相关人签字协议生效,持此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2 11:11
你们还不是法定夫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
男方父亲写一份赠与协议并公正过户,则房产是你的。
回复时间: 2010-07-12 16:30
只要对方愿意,可以赠予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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