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我怎么办

福建-龙岩 11-05 21:33  悬赏 0  发布者:hongco……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2012年本人借款给朋友,朋友给我出具了假名字和假身份证写的借条,有在借条上压手印,现本人去法院起诉,对方不承认借条是他写的,也不承认有借钱,现在情况是这样,法院我申请鉴定并交了鉴定费,法院有采集过一次指纹和笔记,但是司法鉴定机构叫我们重新采集,因为法院的印泥不合格以及书写习惯和采集办法不对,现对方拒绝采集,说上次采集过了,我应该怎么办,法院会判我输吗?其他证据还有我和他的合影两张(因对方说不认识本人)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去公安部门采集指纹数据? 可以加本人微信13507528515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1-05 21:58
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9-11-06 11:08
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9-11-06 12:14
这种情况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山东淄博
黑龙江黑河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沈阳
人气:6651
江苏 无锡
人气:51208
湖北 襄阳
人气:44064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299
江苏 南京
人气:150251
山东 淄博
人气:1084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