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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婚姻档案处出具结婚底案证明当事人要求行政复议

黑龙江 03-13 17:02  悬赏 0  发布者:a99566……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母亲与一老干部再婚十五年、我继父现已脑血栓神志不清、继父子女到档案处隐瞒事实代理开出结婚底案证明作为立案要件、提起离婚诉讼;档案处在无任何证明材料下仅凭一句‘亲属有点用’就出具了结婚底案证明;请问档案处犯法吗、犯什么法?我应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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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3 17:12
你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追问:

我已申请行政复议,档案局已撤回结婚底案,但继父子女又背着八十四岁瘫痪神志不清状态父亲到档案局开出结婚底案证明,档案局工作人员没有询问一句其用途,继父只说一句我要开结婚底案证明,工作人员就又给出具了,并继父女儿以父亲手不好使为名替父亲签字,为此我找到档案局局长查询,局长态度非常野蛮说当事人来了可签字也可以不签,我询问其过程局长说我是离婚被告代理人无权知道他也没有义务告诉我,请问档案局这种情况下出具的结婚底案合法吗?我该怎么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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