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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过路口被车撞的责任

山东-聊城 03-13 22:42  悬赏 0  发布者:鲁豫车业 给我留言  回答:(4)
骑电动车驮着一棵一米高的小桃树(小桃树是站立捆绑在电动车右侧),由东西路(乡村路)穿越南北大路(城乡公路)已经过去南北大路西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标志线。一轿车从北向南行驶撞倒电动车后面右侧小桃树,迫使骑车人员受伤,请问责任怎样划分。
问题补充:
此机动车验车隔验一个多月,没有保险。谢谢关注我的朋友,帮我想想办法,我家庭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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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4 08:08
你好,如果机动车没有交强险,则需要在交强险限额内区分有责和无责情况下先赔付你,然后再根据责任划分承担。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义务;不服,可以在收到后的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在复核期间一方提起诉讼,那么交警部门不再作出处理。对于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至于赔偿数额,要根据损失情况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有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列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回复时间: 2013-03-13 22:47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责任,非机动车方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需交警划分责任后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3-03-13 22:50
报警,由交警部门对责任进行划分。
回复时间: 2013-03-14 06:12
交通事故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提起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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