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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

四川-绵阳 03-15 18:51  悬赏 5  发布者:ww3806…… 给我留言  回答:(6)
请问离婚后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住房一套,在法院民事调解的时候,双方口头共同达成房屋平均分割,其女方要求把自己的一份留给子女(夫妻只有一女,已经成年),有人证在场。但是民事调解书上是把房屋划分给男方的,未注明女方把自己的一份留给子女。已过半年了,现在女方要求重新调解,想把自己留给子女的那份财产在离婚书上面注明,但男方说房屋是他自己的,不会重新调解,并且男方已再婚,那边有一儿一女。请问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究竟是谁的?女方能不能申请重新调解,法律支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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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15 18:58
按调解书处理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15 20:08
如果你有证据,可以申请再审,要求改正错误。
回复时间: 2013-03-15 18:58
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15 18:58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回复时间: 2013-03-15 19:27
调解协议已经生效,不应当反悔。
回复时间: 2013-03-16 08:59
可以对财产部分申请再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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