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王景林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在平安普惠借的钱逾期3天了现在没有经济能力偿还他们说让我还了这一期可以给我申请司法结清

广东-广州 11-30 11:31  悬赏 0  发布者:龙龙 回答:(9)
你好我在平安普惠借的钱逾期3天了现在没有经济能力偿还他们说让我还了这一期可以给我申请司法结清,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1-30 11:33
法院最高判还实收本金及等额本金计月息2%,,,,,超过月息2%部分及逾期金违约金等法院都不支持
回复时间: 2019-11-30 11:33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9-11-30 11:36
小心被骗。有需要联系我告诉你怎么处理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7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1-30 17:29
根据合同约定判断。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7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1-30 20:54
远离网贷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02 11:06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回复时间: 2019-11-30 11:55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9-11-30 15:57
建议尽快归还欠款,保障自己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19-11-30 17:52
可以报警或者是直接起诉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新疆克拉玛依
广东东莞
四川成都
上海浦东新区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河北石家庄
浙江金华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033
新疆 克拉玛依
人气:4487
广东 东莞
人气:385630
四川 成都
人气:500885
上海 浦东新区
人气:149056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37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