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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花样女孩因输液不幸辞世

山东-烟台 03-16 17:59  悬赏 25  发布者:lx-789…… 给我留言  回答:(5)
13岁的女孩因患感冒去医院输液,刚输上没多长时间,孩子便说“难受、不行了”随即停止了呼吸,面部、手直至指尖均成紫色,院方据称“不向你们收取费用了,只当你们从未入院”……发生这样的事故,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求助,求名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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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6 18:17
弱国你认为医院有责任,请保留证据申请医疗事故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3-17 09:24
怎么能会这样?建议先报警做尸检,弄清原因;然后封存医院病历。处理纠纷时,不需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直接以医疗损害责任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维权,索赔项目和金额,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3-16 22:02
你好。
注意收集在该医院就医的证据,必要时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18 08:13
属于医院的问题,要求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3-18 14:02
对于死因不明或死因有争议的,应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体冻存
的,应在7日内申请尸检,以明确死因。

立即主观病历并复印客观病历!
重要提示: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不要通过医调委调解!
解决途径:直接和医院协商或委托专业律师起诉;

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要帮助可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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