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李仁红  李晓航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出借人的名字是我的曾用名与身份证名不一样

山东-东营 07-13 13:40  悬赏 10  发布者:Twk3212 回答:(4)
我的借款人跑了,现在我想起诉了他。我有汇款单据,一单是我的名字,一单是我的亲戚(我姐夫名),请问我的借条有效吗?现在认识我的人都叫我借条上的名,我能叫他们做证人吗?另外,现在他资不抵债,他的资产都压在银行,拍卖时银行扣回他的欠款后,剩下的就能还给我们(个人的出借人)吗?法院将如何分?不会按照起诉先后吗?能否告他诈骗(数额巨大一千多万)?谢谢帮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3 13:42
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曾用名的话,可以起诉,建议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回复时间: 2010-07-13 13:56
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曾用名的话 可以起诉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7-13 14:16
有证据证明是你的曾用名的话,可以起诉,建议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损失扩大。
回复时间: 2010-07-13 15:54
只要能证明曾用名是你的话即可,建议财产保全。避免损失扩大。对方资不低债,清偿的时候要看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建议及时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3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9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28
湖北 武汉
人气:734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