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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家庭户现有母女2个人,其宅基地及房屋可否由和父母共同生活且赡养了父母的非农儿子继承

 03-16 23:02  悬赏 25  发布者:pnen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湖州 回答:(3)
父母亲为农村户口,我是儿子,是非农户口。20年前二姐结婚时,考虑到父母去世后二姐可延续集体山林承包权,故二姐户口未迁出,仍与父母在同一农业家庭户口簿上。当时约定过父母亲和我共同生活,由我赡养至终老,宅基地及房屋均归我。等父母去世后二姐只是延续山林承包权,其余均与她无关。父母原有房屋我也在10几年前独自出资进行了拆建。几年前父亲已亡故,母亲也已年迈,所以去年我以母亲的户口簿申请拆建现有房屋,因二人户批得105平方(一人户可批90平),我欲独自出资拆建。请问拆建后房屋可否由母亲立遗嘱由我一人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又该如何处理?(因地基狭小,无法容纳二姐再造一屋,而且也无法分户也就不能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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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7日 13时53分
可以遗嘱继承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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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4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17 09:19
可由你母亲立遗嘱指定由你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3-18 00:24
家庭问题还是好好协商解决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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