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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负什么责任

 07-13 14:54  悬赏 5  发布者:iHG2692地区:河北-河北 回答:(4)
你好,我是初中在校学生,一次去网吧玩儿会,钱不够,网管不叫走还打了我几下不太严重,一个同学看到后,就发短信叫来了同班学生,来了5人其中一个和网管打了起来,结果同学被打伤,一个手指《左手拇指》段损,去了北京医院,现在以回家中在疗养。网管已经被拘留了。请问我负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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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13日 15时20分
首先一点,由于你属于初中在校学生,估计不满18周岁,如果是你叫来的同学或者你指使别的同学叫人帮忙的话,民事上的责任,如果你能证明你同学的伤不是你干的,你和你父母不用,否则,由你父母承担侵权责任。你有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你父母赔偿。公法上的责任问题需要公安机关做鉴定,如果说导致你同学轻伤的话,可能构成聚众斗殴,你不满16周岁的,不服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相关规定,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协议,可以私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轻伤的话,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14周岁以下不处罚,已满14周岁首犯的话,不会对你治安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
其次,如果不是你叫来的同学或者你也没有指使别的同学叫人帮忙的话,你没有过错,自然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包括民事,刑事,治安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3 14:57
你不用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7-13 15:04
你无需承担责任,但以后不要再去网吧,对你的成长没有帮助。
回复时间: 2010-07-13 15:48
涉嫌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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