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来分期借了2万3左右,利息9000多,每个月利息都有400多

湖北-鄂州 12-15 12: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在来分期借了2万3左右,利息9000多,每个月利息都有400多,是否属于高利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2-15 13:06
可以找律师帮你计算 分析合法性 研究处理方法 稳当处理一下比较好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900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5 13:47
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7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5 15:16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9-12-15 13:10
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
回复时间: 2019-12-15 13:20
2%月息以上部分可拒付
回复时间: 2019-12-15 16:24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回复时间: 2019-12-16 10:45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茂名
四川成都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98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83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05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731
河南 郑州
人气:531417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