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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上的这句话,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

浙江-金华 03-18 10:17  悬赏 20  发布者:wahaha……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甲方(出卖人),我要卖一间房子给别人的,我是农村的,现在村里旧村改造,现在楼是盖好了,我要卖掉一间,然后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是村里拟定的,我看到其中有一项是这样写的:

【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村民纠纷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损失30万元。】

这句话是不是只限于乙方以后因为房子的问题和别人有纠纷,我要赔偿?
还是只要乙方和别人吵架(不管因什么事情吵架)我都要赔偿,搞迷糊了?
这句话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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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8 10:25
应改为【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权属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损失30万元。】
回复时间: 2013-03-18 11:27
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3-18 17:01
这段话最好更加准确点。
回复时间: 2013-03-19 09:45
只限于乙方以后因为房子的问题和别人有纠纷要赔偿。
更何况赔偿多少或许不是现在说了算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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