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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在农村信用社通过联保贷了2万块钱;因为特殊原因未能

河北 12-16 17:1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2008年在农村信用社通过联保贷了2万块钱;因为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还款;信用社也催收过几次;以后就再也没有找过;现在想还款;需要怎么做;用还高额利息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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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2-16 17:28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5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6 20:35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9-12-16 17:28
直接还款
回复时间: 2019-12-16 17:50
你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9-12-16 22:50
你好,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19-12-17 00:04
最好谨慎处理,防止损失。
回复时间: 2019-12-17 06:47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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