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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解除婚姻关系

 03-19 10:01  悬赏 10  发布者:stz163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南阳 回答:(31)
你好:我是邓州市人,一直在深圳工作。10年前我与前女友生下一子,未结婚登记。3年前我父母为给小孩上户口在家找民政局的熟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办了结婚证。我与前女友已经分居5年左右,她带着小孩过,我一直要和她分手,她一直不同意。我与现在女友于今年初生了一小孩,想与前女友彻底了断。现在怎么做?谢谢!
问题补充:
女方是否有可能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我家现在的户口簿上注明和女方的关系是夫妻,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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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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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9日 14时28分
你和前女友的婚姻未经你的同意,是父母代办的,所以婚姻登记在程序上违法,这个婚姻是可撤销的,你可以直接到民政局撤销你与前女友的登记,并与现任女友直接登记结婚即可。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3-19 14:38
1,关于可撤销婚姻的问题。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从你家的情况来看,你和前女友的婚姻缔结完全是你父母找熟人关系私下给你办理的,这段婚姻的成立并未经过你的同意,也没有你的签字,违背了你的意愿,无论从事实和法定程序上来看,你和前女友的婚姻都属于不合法的婚姻,而根据《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所以你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和你前女友的婚姻关系。
我的补充: 2013-03-19 14:40
2,关于如何申请撤销婚姻的问题。
你直接向当初你父母给你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提交《撤销婚姻申请书》,申请对你的婚姻进行撤销即可。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将《 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我的补充: 2013-03-19 14:43
3,关于离婚的问题。
如果你无法办理撤销婚姻,也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要求离婚,这也是一种解除和你前女友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至少你和前女友之间的子女还是要比照离婚来处理的。关于离婚所涉及到的几个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我的补充: 2013-03-19 14:46
4,关于女方是否有可能追究你的法律责任的问题。
不可能。
首先,你与前女友的婚姻是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你的签名,这样的婚姻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你也是受害人,你要求撤销这段婚姻是你的合法权利,所以你女友没有权利要求追究你任何法律责任。
其次,既然你和前女友的婚姻是不合法的,那么你和现任女友生育子女也不可能构成重婚罪,更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3-19 14:47
5,关于你家现在的户口簿上注明和女方的关系是夫妻,怎么办的问题。
这是个小问题,你只要到民政局撤销你和前女友的婚姻关系,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拿到撤销通知书 或者离婚判决后直接到公安机关的户籍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9 10:07
原婚姻关系无效,可以申请撤销。
  • [河南-周口]
  • 李光辉律师 VIP
  • 电话:13403880004、13693940189
  • 232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19 10:09
你好:婚姻无效,可申请撤销。
回复时间: 2013-03-19 10:20
1.结婚登记必须本人到场,你可以对民政局提出行政诉讼。
2.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3-19 10:21
您好,提供如下意见,供您参考:
一、婚姻登记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名确认,而民政部门在您未到场的情况下为您办理了结婚证,程序违法的,故该结婚证是无效的。
对于无效的结婚证,您可以先和民政部门协商,要求民政部门直接撤销颁发此结婚证的行为,在他们不同意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我的补充: 2013-03-19 10:22
二、只要您确认了结婚证无效,则无需提出离婚的要求,婚姻自然归于无效。
三、尽管婚姻无效,但您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追问:

你好,女方有没办法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我家现在的户口簿上注明和女方的关系是夫妻,怎么办?谢谢!

回答:

追究不了你什么责任,无非就是要你承担小孩的抚养费。
你完全可以迂回作战:直接起诉民政部门,要求其撤销结婚证。这一招可谓“釜底抽薪”,一旦结婚证被撤销,很多事都好办了

回复时间: 2013-03-19 10:21
你好,可以起诉撤销无效婚姻,毕竟不是你们亲自去办理的,你们属于同居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3-19 10:25
起诉撤销无效婚姻。
回复时间: 2013-03-19 11:02
起诉要求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3-19 11:03
女方可以要求你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3-19 11:15
在起诉撤销后原无效婚姻后,即可再结婚。不能追究责任,但需要支付抚养费。
  • [辽宁-葫芦岛]
  • 杨静律师 VIP
  • 电话:15898271391
  • 2829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19 11:28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婚姻登记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名确认,而民政部门在您未到场的情况下为您办理了结婚证,程序违法的,故该结婚证是无效的。如果婚姻被认定无效,对方无权利追究你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19 12:13
要求民政局撤销结婚登记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3-19 12:16
你好,可以撤销结婚证。
回复时间: 2013-03-19 12:59
你好,婚姻无效,可以申请撤销
回复时间: 2013-03-19 13:11
可以起诉申请撤销结婚证
回复时间: 2013-03-19 13:24
一、你们的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撤销之后婚姻关系自始至终不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既然你现在的结婚登记不是你自己到场的,这严重违反了婚姻登记的行政程序,你完全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不合法的婚姻登记。一旦违法的婚姻登记被撤销的,你与前女友即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当然你对小孩的抚养义务是不能断,也改变不了的。

二、如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复议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的上级婚姻登记主管部门(一般是市民政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你们当地的县(区)政府申请复议,只要告诉复议部门,当时婚姻登记的签名不是自己的就行了,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的。

申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区(或县人民法院)起诉该民政局,诉讼请求是撤销违法的婚姻登记。

如果婚姻登记时的签名不是你的,这样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是很容易取胜的。

三、女方是否有可能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我家现在的户口簿上注明和女方的关系是夫妻,怎么办?
女方无法追究你的责任,你们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就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他也告不了你重婚罪,因为你第一段婚姻不是合法的,肯定不可能构成重婚,放心。

如果你申请撤销了夫妻关系,那婚姻关系就不复存在,那户口薄上的夫妻关系自然应该修正回来,不要担心。对方的户口相应的也要迁出。

四、有问题,欢迎追问。
回复时间: 2013-03-19 15:56
先解除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3-19 16:08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19 18:15
可以要求撤销前一个婚姻登记
回复时间: 2013-03-19 18:35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结婚证。
回复时间: 2013-03-19 21:5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3-19 22:45
可起诉撤销无效婚姻
回复时间: 2013-03-20 06:43
虽说你们原婚姻关系应属无效,但需要经过一定的诉讼法律程序程序才能解决并证实,在此之前,你如果置原有婚姻关系于不顾,与现女友生活并生子。则,你极有可能涉嫌触犯重婚罪,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耽误之急是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行政诉讼宣布婚姻无效,两种方式由你选择,离婚之诉相对普遍。
回复时间: 2013-03-20 07:46
可起诉撤销无效婚姻
回复时间: 2013-03-20 08:33
先办理离婚手续吧
回复时间: 2013-03-20 15:02
你好,尽快起诉撤销无效婚姻。
回复时间: 2013-03-20 15:58
婚姻关系无效,可撤销。女方可要求您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3-20 16:14
办结婚时必须双方当事人在场,不可有别人代办,你可以申请撤销的
回复时间: 2013-03-20 16:46
您好!
婚姻登记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名确认,而民政部门在您未到场的情况下为您办理了结婚证,程序违法的,故该结婚证是无效的。
对于无效的结婚证,您可以先和民政部门协商,要求民政部门直接撤销颁发此结婚证的行为,在他们不同意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但是您仍需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3-21 16:46
如果实情是按你所说的, 那么家里面的婚姻无效,但是需要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女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3-22 17:39
1、婚姻登记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名确认。民政部门在您未到场的情况下为您办理了结婚证,程序违法。你可以先和民政部门协商,要求民政部门撤销所颁发得结婚证,在他们不同意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2、你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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