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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继承时相关的评估工作怎么做?

 12-25 10:00  悬赏 5  发布者:zjh502……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思茅 回答:(3)
请教律师:
  母亲辞世时遗留下一套住宅和一间门面房,因与二位哥哥协商无果,只好对簿公堂,请教:房屋官司是不是先进行评估后再行开庭审理?评估工作是由原告提出还是法院提出?向谁提出?什么环节提出?相关费用大约是多少?由谁承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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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12月28日 23时28分
评估是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你们不能协商一致,则直接由法院来委托 评估,费用由你们三人分担,费用是以房屋价值的百分比计算,这一点,不同的评估机构会有一些差别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毕志荣律师,也谢谢黄险峰和高峰二位律师!祝你们事业顺畅,一切皆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25 10:15
对房产价值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鉴定,由原告提出,由全体继承人承担。
回复时间: 2008-12-25 10:43

 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评估,假如你们达成和解,就不需要评估了。如果需要评估,应该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费用双方均担。
评论者:zjh5028 给我留言
时间:2008-12-30 17:33
谢谢几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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