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波  陈晓云  龙宇涛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朋友在国美贷款逾期未还   紧急联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天津 12-26 12: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朋友在国美贷款逾期未还   紧急联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03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26 14:08
无须理会,拉黑即可
回复时间: 2019-12-26 13:40
紧急联系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9-12-26 15:51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回复时间: 2019-12-26 16:22
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9-12-27 16:12
你好,不需要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江苏无锡
宁夏银川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8936
安徽 合肥
人气:10482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3070
广东 广州
人气:393219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934
北京 西城区
人气:123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