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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80%房款由女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

广东-深圳 03-19 15:42  悬赏 0  发布者:伤心太平洋3…… 给我留言  回答:(7)
婚后购买,80%房款由女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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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8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19 15:47
1,该房产不是共同财产,80%房款是女方个人财产,剩下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3-03-19 15:45
有比例的话按比例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3-19 15:48
有证据证明是女方父母出资并只赠与女方的,可以将该80%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另外的20%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3-19 17:34
80%房款可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予,剩下的20%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3-19 17:45
如果没有赠与协议的话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3-19 23:41
1,如果80%房款有女方父母出资,剩下20%有男方父母出资,则“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是按出资比例共有。
2,如果80%房款由女方父母出资,20%有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80%为女方个人财产,20%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3-20 10:01
如果没有赠与协议,房子不是一次性完成付款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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