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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认购问题

广东-东莞 07-14 12:01  悬赏 0  发布者:aftian……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公司拟上市,现发行原始股,让经理级以上员工认购,但认购后并不属于公司股东,而只是挂在总经理名下(所谓的隐隐名股东吧),如果公司上市以后,需转让股份,需总经理代为操作,这样是否合法?公司与认购经理是有签协议,一式两分,都由公司保管(公司的出发点是怕泄密),这样操作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未能上市,经理出的认购金是否能退回?请帮忙解答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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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4 12:08
操作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0-07-14 12:33
这种私下认购原始股系违规行为,而且相关协议都在公司手里,一旦有纠纷,认购者几乎无法维权。
如果有协议,法院可能会认定属于隐名股东(需要辅以其他证据),或者认定系债权债务纠纷,认购金可以退回。
回复时间: 2010-07-14 16:26
   不合法,发生纠纷后,极有可能会没认定为借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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