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从上海搬到江苏太仓,能得到n+1赔偿吗?

上海-闵行区 01-07 14:19  悬赏 0  发布者:hll941…… 给我留言  回答:(13)
请输入你的问题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上海/太仓,但我们实际工作地点是在上海,12月27号公司口头宣布将在1月18号搬到江苏太仓总部,会议上和个人约谈都要求公司出书面通知,公司却一直不肯出书面通知,口头承诺提供三餐住宿和每月200元江苏太仓往返上海的交通费,也说如果不愿意去,就自行提交辞职申请,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n+1赔偿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46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1-07 14:40
有权 得到
回复时间: 2020-01-07 14:50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209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1-07 17:12
可以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20-01-07 14:21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20-01-07 14:28
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追问:

请问这个工作地点指的是实际工作地点还是劳动合同上面的工作地点呢?

回答:

劳动合同规定的地点

回复时间: 2020-01-07 14:30
可以协商
回复时间: 2020-01-07 14:31
可以要求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20-01-07 14:44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20-01-07 15:30
按照合同约定的来
回复时间: 2020-01-07 16:26
可以要求支付。
回复时间: 2020-01-07 16:49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回复时间: 2020-01-07 17:32
得不到的
回复时间: 2020-01-07 21:00
可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辽宁沈阳
河北保定
北京东城区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广州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6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946
陕西 西安
人气:584147
湖南 长沙
人气:546902
辽宁 沈阳
人气:15415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6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