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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小范围内发生火灾物业因为发现不及时造成的财产损失怎么办?

四川-遂宁 03-20 19:13  悬赏 0  发布者:阎昌未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3-03-20本人因为工作原因一天没有在家,下午4.20的时候接到同事兼我们同一单元的住户的电话说是我们6楼把他们4楼的都漏湿了,马上回家一看(4楼的住户已经在他发现的时候把我们楼下的水的总闸闸下了)原来是厨房因为不明原因染起来了,幸好厨房的水闸被烧坏了喷水把火扑灭了。据5楼的住户回忆说中午12点过的时候就闻到了烧焦的味道,不知道燃烧了几个小时一直到厨房 的水闸被烧坏喷水才灭火。从天花板及地面的墙面的烟尘及痕迹看客厅的落地窗就有大量的浓烟溢出物业却没有发现火灾一直到我们回家通知。这将近5个小时的时间物业的疏忽导致4楼和5楼天花板被水泡,我们的厨房面目全非,这样的损失物业应该负责吗?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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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1 09:09
你好!一般是根據過錯責任來處理,應由發生火災的業主承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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