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本人于2018年5月份经熟人介绍在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未来荣府

河南-开封 01-10 21: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于2018年5月份经熟人介绍在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未来荣府住宅小区一期工地承接了由河南益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给下属小清包劳务队老板张刘邦劳务队中的1号楼和2号楼的木工活,并先缴纳了5万元质保金,有签字打的条,结果因为农忙时期1号楼没有工人干活,2号楼如期进行干完了负一层主体结构,在此种环境下劳务老板张刘邦并未于我方沟通就和河南益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解除了合同关系,导致我们班组工人不被公司承认,已我方是于张刘邦签订的劳务合同未由,后来张刘邦已1号楼没有上来人未由拒不支付我方已完成的2号楼负一层工程量的相应工程款及5万元质保金,18年年中已在通许县上述至法院,结果法院已双方证据不足为由未下判决,现张刘邦已我方未上来工人为由;导致他无法进行施工被迫与河南益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解除合同为由反起诉我方。但河南益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把他未解除合同之前所完成的工程量的相应工程款已结清,但张刘邦不支付我方工程款及质保金,现已诉讼至开封市中院,请问此种情况我方是否可以胜诉并要回相应工程款及5万元质保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1-10 21:26
由法院审理判决
回复时间: 2020-01-11 09:59
你好,建议和律师联系的,委托律师代理的,委托律师代理的。或可以等法院判决书来履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山东济宁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