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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青山擅自使用基本农田建房的报告
安徽-宣城 03-21 15:45 悬赏 0 发布者:xu8537…… 给我留言 回答:(2) 关于许青山擅自使用基本农田建房的报告
对于发生在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新桥社区文科组村民许青山擅自使用基本农田建房的举报。
在举报之前,许青山就对村民说过这样的话:“我城管有人”。可见其嚣张态度。并且许青山的父亲许长坤身为国家的一名党员,在村委会当了20多年的老公务员,许长坤对村民说过:“国土部门有人、政府有人、城管局、信访局也有人”。不知这是否是导致举报该房屋迟迟不能拆除的主要原因!!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极有可能存在官官相护!!那中央的文件,国家的法律威严何在!!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基本农田建房要拆除,房子超标要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习保护。第十九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
在许青山擅自使用基本农田建房的期间:2011年9月旌德县城市建设委员会和旌德县国土资源部就知道许青山私自建房,当时只刚建好一层楼房,就说过让其停止施工,可是许青山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还先后建造两栋楼房。
在2012年2月之时,就有村民举报,当时房屋还没有完工,城管局工作人员就来拍摄,城管却没有阻止,还任由其建好,粉刷完毕。
在2012年6月13日又有共计32位村民家庭代表前去信访局举报。举报当天下午,城管局局长许兴旺就下来调查,查明其没有任何办理手续,属于违法建房。此事转到旌阳镇司法局,经调查核实;在司法局负责人一名姓严的公务员的报告中,只是简单的说明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却没有明确写明其违法建房使用的土地性质。接着此事又转到信访局,信访局一直以3个月期限没有到为由,就一直没有办理此事,时间就一天天过去,直至接近期限的尾声,信访局、国土资源部门、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就对此事进行了几次会议,可是只见其会议,仍没有任何处理意见。
更可恨的是信访局的一位姓张的公务员就说过这样一句话:“房子已经建好,就不可能拆除”。真不知道这位公务员怎么想的,按照这样说法的话,那国家的法律违规的威严何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该房屋就应该要拆除。直至2012年8月17号星期五旌德县县书记的一句话,决定将此事转交给城管局,全权由旌德县城管局去查处。2012年8月20号此事转交到城管局,时至今日没有处理。
从举报之日时至今日已有10个多月,不知此事到底该如何处理,还是就此不了了知呢!!!
在此将此事献上,望国家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能够重视此事,对此事做尽快的处理。
望安徽省级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能够对此事件派出相关执法人员前往旌德县调查处理,望速速处理此事!!!
对于发生在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新桥社区文科组村民许青山擅自使用基本农田建房的举报。
在举报之前,许青山就对村民说过这样的话:“我城管有人”。可见其嚣张态度。并且许青山的父亲许长坤身为国家的一名党员,在村委会当了20多年的老公务员,许长坤对村民说过:“国土部门有人、政府有人、城管局、信访局也有人”。不知这是否是导致举报该房屋迟迟不能拆除的主要原因!!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极有可能存在官官相护!!那中央的文件,国家的法律威严何在!!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基本农田建房要拆除,房子超标要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习保护。第十九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
在许青山擅自使用基本农田建房的期间:2011年9月旌德县城市建设委员会和旌德县国土资源部就知道许青山私自建房,当时只刚建好一层楼房,就说过让其停止施工,可是许青山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还先后建造两栋楼房。
在2012年2月之时,就有村民举报,当时房屋还没有完工,城管局工作人员就来拍摄,城管却没有阻止,还任由其建好,粉刷完毕。
在2012年6月13日又有共计32位村民家庭代表前去信访局举报。举报当天下午,城管局局长许兴旺就下来调查,查明其没有任何办理手续,属于违法建房。此事转到旌阳镇司法局,经调查核实;在司法局负责人一名姓严的公务员的报告中,只是简单的说明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却没有明确写明其违法建房使用的土地性质。接着此事又转到信访局,信访局一直以3个月期限没有到为由,就一直没有办理此事,时间就一天天过去,直至接近期限的尾声,信访局、国土资源部门、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就对此事进行了几次会议,可是只见其会议,仍没有任何处理意见。
更可恨的是信访局的一位姓张的公务员就说过这样一句话:“房子已经建好,就不可能拆除”。真不知道这位公务员怎么想的,按照这样说法的话,那国家的法律违规的威严何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该房屋就应该要拆除。直至2012年8月17号星期五旌德县县书记的一句话,决定将此事转交给城管局,全权由旌德县城管局去查处。2012年8月20号此事转交到城管局,时至今日没有处理。
从举报之日时至今日已有10个多月,不知此事到底该如何处理,还是就此不了了知呢!!!
在此将此事献上,望国家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能够重视此事,对此事做尽快的处理。
望安徽省级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能够对此事件派出相关执法人员前往旌德县调查处理,望速速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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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开封]
- 刘青芳律师
- 3558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21 16:14
你好,建议到当地土地局投诉。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21 19:34
嗯,可以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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