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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七月份在张掖用普惠快信分15期一部手机,待还总额2699,每期256

甘肃 01-21 11: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今年七月份在张掖用普惠快信分15期一部手机,待还总额2699,每期256.61元,15期下来得3000多,还款下来利息高达1000多,这该怎么处理,目前还了七期,每期都是提前还款,请问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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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1-21 12:04
偿还合理部分
回复时间: 2020-01-21 11:15
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1-21 12:57
具体的你可以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20-01-21 13:40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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