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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其它公司合并

广东-深圳 03-21 21:34  悬赏 0  发布者:rgbdcy…… 给我留言  回答:(4)
公司和其它公司合并员工不去是否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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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22 12:35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你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
若公司不要你了,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3-21 21:35
公司的原因有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3-21 22:06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22 10:41
如果变更劳动合同,待遇条件不如先前,你们可以拒签,并获得一年一个月的补偿。如果你们愿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并将工龄等写入新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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